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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龙族编年史 #3:神殿惊魂>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本,你以前睡过地牢吗?”

“不,”本困惑地说道。

“这是你吃过最难以下咽的食物,也是你相处过最糟糕的同伴。不过俗话说得好:‘杀不死你的东西,只会让你恨不得自己早点死了算了。’”

当士兵们手持长矛逼近时,本紧张地咽了咽口水。

“怎么回事?你们在骚扰我们的市民吗?”一名士兵边说边扶起摔倒的孩子。

在昆塔克伦惹上地方当局是最要命的事。他们维持着秩序,而这里的地牢比纳尔赞博尔其他所有地方加起来还多。我曾被关进他们的地牢——那是世上最令人避之不及的地方。

“那个长相滑稽的家伙踢我,”男孩指着说,“还说我不让开就杀了我。”

“撒谎!”本大叫,“我根本没做过这种事。他想偷我的靴子,他们全都想偷。”

有些时候这些士兵比孩子好不到哪儿去。他们同样会把你洗劫一空。从他们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他们知道本是初来乍到。

“你这身盔甲从哪儿来的?根本不合身,”一个士兵高声质问,“我看像是偷来的。”

糟透了。我仿佛已经听见地牢大门在身后关上的声音。回到城里还不到五分钟,眼看就要被捕。必须立刻采取行动。

“昆塔克伦的士兵们,能否容我说几句?”

他们转身瞪着我。

我身子前倾抵住鞍头说道:“我们只是路过。补充些物资,喂饱马匹,休息一夜,或许再去西边的龙潭逛逛。我朋友也是第一次来城里,从乡下来的——看不出来吗?不过他叔叔...”我向本使了个眼色。

“奎恩利的路易斯,”他结结巴巴接话。

“没错,路易斯让我们去驻防营打个招呼。”我抱起双臂,向每个士兵投去洞悉一切的目光。

他们交换眼色,片刻后领头士兵喝道:“继续前进!”

“但我的公道呢,士兵先生?”有个孩子不服气。

“闭嘴,你这懒骨头小耗子,再吵就抽你。”他挥手赶开孩子们。人群一哄而散。“全是惹事精!”

“我们真要去驻防营和龙潭吗?”

“也许吧,”我说。这下我可能说了谎。我本没打算带本去任何地方,只想安顿好他就离开。要是运气好,他叔叔路易斯或许能收留他一阵子。

越是往城里走,喧闹声就越少。昆塔克伦布局规整有序,沿途可见花园、喷泉、色彩缤纷的店铺招牌和旌旗。街道铺着鹅卵石,每个转角都有魔法点亮的灯笼——至少城镇繁华区域是如此。

“龙先生,我能不能最后一晚跟着你?我知道你想甩掉我,也猜到你打算把我塞给叔叔,”他在马背上沮丧地说。

此刻我有些愧疚。其实我喜欢有本作伴,他就像个弟弟,而我那些龙族亲戚从不与我亲近。本救过我的命...也差点让我送命。可我还有要事在身。

“这样吧本,我在城里有些事要办,你想跟可以跟着。但都是正经事,有时还很危险。你得听我指挥。再出岔子,我就把你扔在这城里自生自灭。”

他在马鞍上猛地挺直腰板,咧开嘴笑得见牙不见眼。

“谢谢你!”

“别搞砸。我说真的!”

他的嘴角又垮了下来。

“走吧,找家有围墙的馆子吃顿好的。估计是我脾气有点躁。”

马蹄叩击着卵石路面,我们沿街而行。夜色已浓,灯笼却将四周照得亮如白昼,这反令我不适。我偏爱更隐蔽的场所,不是商人聚集处,而是冒险者、士兵和亡命徒出没之地——那儿总有最精彩的传奇故事可听。我们在一间马厩前勒缰。

“就这儿,”我说。

出来个年轻姑娘,翘鼻头,马尾辫在脑后轻晃。见到我时她眼眸倏亮。

我笑着抛给她两枚银币。

“住一晚,小美人。再给两袋草料。”

我翻身下马,本也依样而为。

“旅行者,您尽管吩咐。”她抓住缰绳说道,“我会给两匹马刷洗并检查蹄铁。还有什么需要请随时告诉我。”

“谢谢,”我揉揉她的头说,“这样就够了。”

“是啊,谢谢你,小姑娘。”本补充道,伸手想摸她。

她低头躲开他的手继续前行,消失前还回头瞥了我一两眼。

“你不用学我那样做,本。”

“学什么?”

“不用模仿我的举止。只要紧跟在我身边。多看。多学。多听,小睡莲。”

他皱着脸重复道:“多看。多学。多听。”

他总会领悟的。

附近悬挂着酒馆招牌,本眯眼念出上方的文字:“猪屁酒馆?”他捏住鼻子连连摇头。

“那是全镇最差的麦酒,本。我们继续往前走吧。”

隔着一个街区的下一块招牌看起来更诱人:双头怪脚趾。阳台上聚着一群面容粗犷的男男女女,正喧闹不休。

“就这儿吧。”我说着踏上阶梯。

两个身影猛然撞开木门。留大胡子的壮汉与半兽人扭打在一起——从盔甲判断都是士兵。汉子猛击半兽人腹部,半兽人重捶对方下颚。在围观者的起哄声中,我们逆着人流走进酒馆。落座时本脸色发白。

“放松点,本。你该见识这座城最光鲜和最不堪的面貌。信不信由你,这种地方的饭菜反而最可口。”我眨眨眼,“相信我。”

本瞪大眼睛四处张望,这怪不得他。形形色色的顾客正是我喜欢这座城镇的重要原因。墙垣插着的细火炬照亮了主要区域,角落仍笼罩在阴影里。两个壮如食人魔的汉子坐在吧台前,鼓胀的肩肌几乎堆到脖颈。一队弓箭手在厅堂中央谈笑风生,追忆着峥嵘岁月。黑袍女巫们用绘满符咒的手掌为客人占卜。有位女士坐在全身板甲骑士腿上咯咯娇笑,被搔着膝盖。我露出微笑,再没什么比人类更令人愉悦的存在了。

“两位要点什么,帅哥们?”满头金卷发的丰腴女侍应生问道,“推荐烤肉配饼干。还有鸡汤蛋花羹。”

“汤够烫吗?”

她扇着汗湿的脖颈眨眨眼:“这儿什么都火热滚烫。”

“那就要这个。噢,再加小瓶葡萄酒,美人儿。”

“还要杯牛奶,美人儿。”本跟着说。

女侍应发出鬣狗般的笑声走开了。

“本,这种地方不供应牛奶。”

“可我只喝过这个。嗯,还有水。”

我翻了个白眼。吧台那两个壮汉正盯着我们,消息正在扩散。

“刚有人点母奶吗?”某个弓箭手朝我们嚷道。

哄堂大笑随之爆发。

“他,他什么意思?”

“下次点蜂蜜棕啤。”我告诉他。这种麦酒未经发酵,“既不会醉人,也不会让舌头打结。”

女侍应单手托着两盘热气腾腾的食物回来,另一只手提着酒瓶和陶罐。“抱歉小伙子,牛奶卖完了,但这个管够。”她揉乱本的头发。

“谢谢。”我将硬币放在她掌心,“还需要一间客房。”

“我会亲自给您拍松枕头,帅哥哥。天呐,您这双迷人的眼睛是遗传自谁?”

“我父亲。”

“嗯哼。嗯哼。嗯——他肯定也是个妙人儿。”

“确实。”我看着我们交叠的手,“可以放开了。”

“噢。”她面泛红晕,扭着腰肢离去。

本正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食物。

“饿死我了。”他举起酒杯就要喝。

我拦住他。

“让我看看。”嗅了嗅杯口,“是蜂蜜棕啤。没问题了,享用吧。”

在这种地方,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我见过不少人在首次冒险前夜进了酒馆就再没能出去。只要稍有不慎,人们就会对彼此做出各种龌龊事。

我切下一块食物,将肉塞进嘴里。鲜嫩多汁,正合我口味。饼干更是美味,几乎比面包还多黄油。在龙之故乡可吃不到这样的东西。

"是蜂蜜布朗酒吗?"本大口灌下后问道,"像千万朵金银花般香甜。"他扭头环顾,"我们来这种地方做什么?你在找什么?"

"龙。"

"在这里面?"

酒馆门砰地被撞开,惊得本从椅子上弹起来。

"托马克赢了!"

方才在外头打斗的壮汉踱步进来,拍打着双手。他肌肉发达的前臂满是擦伤,那络腮胡让我想起超体型的矮人。

"还有谁想跟托马克过过招?"他说着走近吧台,重重拍了拍两个打手模样的酒客的肩膀,"有没有?"

那两人垂着脑袋连连摇头。虽也算魁梧壮实,但比起托马克还是逊色。

本塞了满嘴食物,睁圆眼睛直勾勾盯着托马克。

"本,"我打了个响指,"看这边!"

他纹丝不动。

当斜眼看人的托马克开口时,整个酒馆都安静下来:"看什么看,金鱼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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