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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医疗系统在古代种田 第44章

他平时为了掩饰,会写一些普通的信拿到驿站去寄, 真正的信件都是托付给董老仙的。而最近则是交给躲藏在暗处保护他的暗卫。暗卫是近半个月才来的, 陆超那边出了一些麻烦, 无法及时赶回来, 只能派人过来在暗中保护他。

为了不引起多余的关注,他平时也不会到城西去, 这里到底还是交通要塞,人来人往也是四处跑的行商,能避开就避开。现在同闵钰一起去城东,不过是借口带他出去走走,不然他可能又要把自己关起来工作了。

是的, 闵钰本来是想关上门来想想其他出路的, 现在听他这样一说, 好像他还真的没有跟他一起逛过街呢。陆七也极少出门,现在难得听他主动说要出门,他当然没有理由拒绝了。

“好啊, 咱们也赶集去吧,现在几时了?我去跟大伯娘说一声今天不用做我们的午饭了,钰哥带你下馆子去啊。”难得和他一起去逛街,闵钰来了兴致。

“钰哥,你还没穿外衣呢。”封岂无奈的叫住了那人。

闵钰这几天到处跑,穿的都是粗布短褐,本来是想将就一下的,然而他看着面前衣冠楚楚的少年,转念一想,又去换了一身云纹青衫,还把原身压箱底的一块普通玉佩佩戴上,再要陆七帮他梳了一个半头。

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但实际还是要靠他的相貌支撑的,如此一打扮,闵钰那温润如玉,公子世无双的气质就上来了,往那一站,也是万里挑一的少年郎了。

“钰哥是要同我去游玩,还是要去招小姑娘芳心啊。”封岂看着他欢喜的模样,忽然半冷不热地说一句。

“自然是为了跟你约会啊,哈哈哈。”闵钰打趣笑道,看了一眼对方一如往常的装束,玄色长袍,银色滚边……似乎是最低调的一件衣服,但是那身姿那气势,尤其是那张脸,往那站在就不容忽视。

乌发红唇,剑眉凤眼,看似俊美又温柔,可他的脸部线条又分明大气,脸上没有表情时,极具攻击性……性感的下颚线连接着脖颈、喉结,就贴服在他身上的黑衣都透着独一无二的气质。

用后世的话说就是360°无死角,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闵钰心热热的,忍着没摸鼻子,而是拉起他的手腕走出了们,“走吧,不磨蹭了,去晚了都要散集了。”

“好。”封岂说。

*

时值春末,季节更替,时冷时热的。

今天天空更是阴沉沉的,风还有些凉,不过镇上的集市倒是挺热闹的。而且现在的集市也不仅限于城东了,城西也逐渐多了一下些铺位小摊什么的,特别是通往闵钰家的那条路的。

开个小摊子也不用什么大成本,在自家门口搭个台子就卖,卖的都是些自家产的东西,自己编织的草鞋篮子、自己种的蔬菜瓜果、鸡蛋鸭蛋小鸡小鸭崽,还有山里采来的山货等。

听说闵钰的一位堂叔就特别会找山货,菌子笋子,还有灵芝等等,以前都是自己吃或者低价卖给杂货铺,现在不时有外来的货商去闵钰家进货,路过看到堂叔家的靓货,就出了个不错的价格要他的货,还说下次还来。堂叔一家自然是喜不自胜,转头就给闵钰送来了不少新鲜山菌。

闵钰推迟不了只好收下了,还特意买只鸡来炖,吃得家里那几个小的回味了好久。别说那几个孩子了,连闵钰自己都惦记了好些天呢,所谓山珍海味,谁能拒绝呀。

还记得以前他接诊过不少为了吃菌子进急诊的呢。

“钰哥儿!你来啦。”

“如何?今天生意挺好啊。”闵钰和封岂来到堂叔家门口,堂叔家的儿子,也就是闵钰的堂兄都准备要收摊了,因为镇上几个富户听闻了这里有山味有时也会让家丁来买菌。

“托钰哥儿的福。”堂兄嘿嘿地乐了,“对了,这里还留了一兜菌子给钰哥你呢,我爹今早刚挖回来的,猜你喜欢便给你留下了,我正好要送去给你。”

“当真?”闵钰闻言一喜,“不过我还要和阿七去逛逛,还麻烦你帮我送过去,多少钱我给你。”

“呀,什么钱不钱的,我怎么能收你的钱,被爹知道会打死我的!”堂兄大大咧咧地说,说着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而且还多亏了钰哥儿你,本来我家只有我和我爹还有老奶。家里条件不好,秋儿她爹娘都瞧不上我,现在有这门生意了,他们才觉得我像样些,已经同意了秋儿跟我的亲事了,到时候钰哥儿你一定来多喝两杯嘿嘿。”

“哟,恭喜恭喜。”闵钰抱了抱拳,转念说道,“那好吧,到时候我再给你封个大红包。”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堂兄惶恐摆手,闵钰嘻嘻地笑,也不多跟他推迟了,继续和封岂往前走去。

其实这种情况在城西这边还挺常见的,现在张二婶子不编织篮筐了,但也有其他人家编织篮筐的买卖,因为有些货商需要到,就顺势买了。那家人见到闵钰也是热情地打招呼,听说他是要去赶集,就说他怎么不带个篓子、买东西多不好带云云,说着就要给他塞,要不是闵钰真的不需要,他们都想直接给他背上了。

跟美人逛街约会背个篓子像什么样,闵钰果断拒绝了。

还有路口家的葛老太,今年七十来岁,腿脚不利索,眼也花盲了。听说是二十几年前逃荒到此的,那年闹饥荒,全家只剩她一个人,徐娘半老,改嫁给了村里一个老光棍,两人年纪大了也没有生,十年前老伴也去了。

葛老太倒是在几年前心软收养了一个小孙,也是跟家人逃难来的,小孩儿的娘不幸病死了,四五岁的小瓜娃什么也不懂,没人收留就是死路一条,葛老太不忍,就领养了下来。

小孙现在已经十一二岁了,叫周长生,周是他原来的姓,名是葛老太起的,希望他长生健康。长生懂事机灵,见到闵钰就提醒他奶,然后跟闵钰打招呼,“公子您来啦,七公子您也好。”

大概是因为闵钰先前给葛老太看过腿疾跟眼疾……小孩儿背着几篓上好的花瓣来,他不要钱,只求闵钰给他奶看看病,闵钰便去看了,当然花瓣的钱也给他了。葛老太眼疾是上了年纪的缘故,只能戴老花镜改善,这个闵钰爱莫能助;至于腿疾,闵钰诊断是风湿,也只能给些药,他自己配的,拿的都是系统里的药材,葛老太吃了两幅有所好转,所以周长生很喜欢他。

闵钰也挺喜欢这机灵的小孩的,而且这小孩似乎有些混血。

封岂跟他说过,周长生的爹应该是匈奴人。

闵钰为此还多关注了一些这小孩,不过听他在周围邻居的风评是很不错的,少有人欺负他。

“嗯。”闵钰应了他一声,目光落在祖孙俩的摊子上,卖的是新鲜的李子,个个饱满,熟得相当好,他口水都分泌了。

“闵大夫,你们这是要去逛集市?拿些李子去吃吧,不酸的,新鲜着,长生今早刚摘的。”葛老太也招呼道。

“是啊,熟得真漂亮。”闵钰说,拿起一颗就咬,汁水丰盛,又脆又甜,还有一点点酸味调和,“嗯,真好吃。”

他夸赞道,长生深邃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公子若是喜欢,我明天就选最好的摘送去给你!后天也送。”

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有着匈奴人的血统,身形已经有些抽条,说这话的时候全是对闵钰的尊敬和喜欢。

封岂站在一旁,不由眯了一下眼睛,连看着那些通红饱满的李子都觉得它们肯定是酸的,“……”

“嘿嘿,也别明天了,现在你就把这些都送去我家吧。”闵钰说。

“这,这么多?”

“嗯,约莫二十斤左右,放心,我给你钱的。”闵钰打趣道。

长生脸一红,“我,我又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担心公子吃不完,会不新鲜,吃多牙也酸。”

“我不是自己吃,你送过去给闵意姐姐,告诉她把果子分成三份,一份留在家里,一份送去工坊,一份送去砖厂。”

“您要给工人们吃?”长生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对啊。”闵钰说道,刚想掏钱才发现出门时过于兴奋,把钱袋留落在家里了。

这时,身旁忽然伸出一只好看的手,拿了六十文钱给葛老太,不是封岂是谁。

闵钰一愣之际,本能地又啃了一口李子,嗯,真甜。

葛老太人生经历丰富些,也不跟闵钰推迟,她知道他心善仁慈,只把恩情记在心里,回头再让长生好好记着,长大了要报答这位小贵人。

其实长生也懂,只是他也有自己的骨气,以为闵钰是在施舍自己,可是闵钰又没有什么错,他只能自己跟自己犟,闷着脸不说话。

闵钰一眼看穿了他的心思,不由笑了,“怎的,不想卖给我?要留给自己吃啊。”

“才不是。”长生立即反驳,“我……”

“放心吧,我确实是想要买给工人吃的,就算不买你家的李子,我还要去买别人家的枇杷呢。”闵钰说。

第52章 赶集

“为什么?”长生不解。

其实封岂也有些不解, 闵钰心善他知道,但他也不是有钱没地方花啊。

“嗯,要怎么说,这是企业文化。就是我对我的工人好一点, 工人们也会惦记着我的好, 以后更加用心替我做事啊。”闵钰解释。

“什么!您都已经这么好了, 谁还会不知道你的好啊, 谁还会不喜欢您啊, 那不是白眼狼吗。你这么好, 我就非常喜欢你公子……”周长生大声地解释, 像是怕闵钰受伤,仿佛谁不喜欢他这件事是不能原谅的。

闵钰都听乐了, 果然是有草原的血统呢, 小小年纪性子就如此豪爽不羁, 他一边吃李子一边赞赏地看着他。

封岂却再次看得沉下了脸, 他拉住闵钰的手,直接把他带离的摊子, “走吧,不是说集市要散了吗。”说罢回头给那小子丢下一句,“办事拖泥带水,成什么样子。”

周长生闻言一愣,却也没生气, 反而觉得封岂说的对, 他早些前就下意识地敬重这位七公子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的很让自己信服。

周长生连忙收拾摊子,把东西给闵钰家送去。

“哈哈哈, 你跟小孩较什么真。”闵钰被封岂拉着手往前走,笑得更乐呵了。

封岂一顿,放开了他的手,也慢下的步子。

“给,你也吃。”

封岂黑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黑着脸说,“酸。”

“……”闵钰一愣,差点笑得想捶地,“哈哈哈。”

他自顾闹腾了一会,笑得眼角都湿了,看着走在前面那人的背影,怎么像个小孩一样,还跟他闹脾气。还是真的“酸”啊,闵钰一知半解,但是心口又软了几分,连忙快步追了上去,凑到他身边嬉笑,“好好,酸。”

“呵呵。”封岂倏然也笑了,他摩挲着手中紫红紫红的李子,看着身边的人明朗的笑容,道,“钰哥觉得如何?”

闵钰一顿,知道本能地就知道了他问的是对现在的城西的感受,他轻快一笑,说了句“挺好”。

虽然玻璃和水泥没能做出来,不过看到大家都很积极向上地生活,他也很欣慰,“走吧,到城东去看看。”

“好。”

……

……

山河镇原名山河村,是个不大不小的村落,只有三四百人,后来不少北方的难民逃至此安家,形成了如今的山河镇……现在镇上的人口统共有两三千左右。加上方圆三十来里地的村落,约莫有七千人左右人。

七千人人口的小镇集市,在古代也算是中等了,加上近来不少附近的镇子的人也会来,路过的旅人和商人……山河镇的集市可谓热闹非凡。

以前过了午时就慢慢散集的小镇,现在仍然还有许多人,相比起城西的小摊子,城东的商铺生意更加成熟,有杂货铺、布衣坊、酒馆子、书肆客栈什么的……街上也有众多小摊贩,卖小食小吃,家禽蛋肉什么的,还有耍杂的呢。

来来往往,叫卖砍价,好不热闹。

闵钰一开始是本着陪某爱宅人士出来走走的,来到市集上自己却来劲了,他拉着封岂兴致勃勃地穿梭在人群里。其实他发现自己好像也是第一次这么认真逛集呢,以前都是特意来买东西或者办正事的,完事就赶回去了。

“娘,我要吃嘛,我就要吃芝麻糖。”

“哎哟,你都多大了还吃芝麻糖,那东西精贵得嘞,等回家娘给你卧鸡蛋吃啊。”

“不,我喜欢芝麻糖,我今年才第一次来赶集呢,我想吃我想吃。”

“哎哟讨债鬼……”

闵钰作为一个吃货,自然而然地来到了卖小吃的那半条街,正站在人家摊子前盯着老师傅拉芝麻糖,便听到了旁边母子俩的对话。

看着小屁孩闹腾的样子,他也舔了一下唇。

“老板……”

“给。”

闵钰刚想让老板帮他包几块,借口拿回去给闵杰他们,自己也尝一尝时,身旁的人突然递过来一小包糖,用油纸包着,整整齐齐码着几块刚做好的芝麻糖。

“钰哥也喜欢糖吧。”封岂笑意盈盈地看着他,“吃吧,垫垫肚子。”

闵钰微微一愣,本能地接了过来。

“娘,你看这个哥哥都这么大个人了还喜欢吃糖呢。”这时,一旁闹糖吃的小不点冷不丁看着闵钰说道。

他娘看着闵钰,也有些愣然。

“……”闵钰一噻,继而愉快地往嘴里丢了一颗糖,对小不点说,“对啊,哥哥喜欢吃糖,但是哥哥我有这位好看的哥哥给买糖吃嘞。”

“呜哇哇……唔,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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