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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宋目睹了全程,还在篮球场门口煞有介事地来回走了两趟,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他们往篮球场去,但余光还是准准地在人群里锁定了路之简。
等到课间操结束,秦宋不太经意地找前桌何昊羽聊天。
“你们刚才一起打篮球的是不是还有别班的?”秦宋问。
何昊羽点点头,“你刚才去篮球场了?你不是对打篮球没兴趣吗?每次喊你你都不去。”
秦宋睁眼说瞎话,“去小卖部买水,路过正好看见了。”
哦哦两声,何昊羽解释,“肯定有其他班的,打篮球人多好玩点,一个班还乐意大课间去打的凑不出来几个,我们一般在篮球场碰上,管他哪个班的,都一起打。”
趁着老师还没进教室,秦宋又继续深入着话题,“那个和你一起相互搂着去篮球场、三班的、单眼皮的男生,他叫什么名字?”
何昊羽轻轻皱了皱眉头,似乎在回忆,半晌才给出答案,“那个校服里穿黑卫衣的?”
“嗯。”秦宋答。
“路之简。”何昊羽很快给出答案,又随口问,“你问这个干什么?”
秦宋继续睁眼说瞎话,“他长得很像我干妈的儿子。”
“那不可能。”何昊羽想也不想就道。
“为什么?”秦宋说。
何昊羽:“校门口那灌汤包的摊子就是他爸妈开的,他要真是你干妈的儿子,你能初一一整年都没发现那是你干妈?”
秦宋这才不再反驳,扫一眼走上讲台的老师,结束了话题,“确实,我干妈儿子不叫路之简,我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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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秦宋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路之简的。
反正自打那天在路之简家的铺子上吃了半笼路之简给的灌汤包后,秦宋在学校里的视线就总是忍不住跟随着路之简跑。
他习惯在课间的操场、在同节的体育课,以及在校外的摊铺里寻找路之简的身影。
意识到这份“盯”很不同寻常时,秦宋已经喜欢上路之简很久了。
他的情绪总是会根据路之简上下起伏,路之简开心他也开心,路之简不开心他也不开心,路之简身边没有人他会担忧,路之简身边太多人他又会有些落寞。
同样,秦宋也发现,路之简是和他截然不同两个世界的人。
他爱沉默,但路之简只要身边有人,无论两个从前认不认识,嘴巴上下一张路之简就能聊起来。他性格孤僻不太会交朋友,但路之简的朋友几乎遍布整个学校的每一间教室。每次走进食堂,路之简总是那个招呼停不下来的人,男生女生,好像就没有不能和他当朋友的。
而且和他最最不同的是,路之简初中的时候,就已经因为好看而很出名了。
在那个女生都酷爱贴双眼皮贴、以大双眼皮为美的年代,路之简却能独树一帜地把一双单眼皮长得漂亮,又爱笑好相处。毫不夸张的说,自从路之简初中进校的那天起,他的大名就已经在十一中广为流传。
但秦宋是个发育偏晚的人。
至少初一初二的他没那么亮眼,个子矮、脸也没长开,和好看怎么也沾不上边,他还戴着副不怎么好看的长方形黑框眼镜,是那种扔在人群里就会被淹没的人。
秦宋从前不知道路之简有名,大部分原因是秦宋在学校沉默且不怎么爱抬头,对周遭的一切事物发展都没有兴趣。
所以直到注意路之简后,他才发现原来学校里知道路之简大名的人是那么多,和路之简是朋友的人也那么多。
当然,与此同时,喜欢路之简的同学也非常多。
秦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初三上册,九月底的某个星期。
大概是学弟学妹们来到一个新环境,导致的对一切事物都充满雀跃,总之,那周一连五天,路之简收获了来自五个不同学妹的表白。
每一个都被路之简拒绝了,每一个都看得暗处的秦宋心紧。
也同样是那周,某个放学的傍晚,秦宋差点就被迫暴露自己。
初中时代同学之间的爱恨情仇,总是格外浓烈和格外不过脑子。今天他喜欢你,明天他就能因为被你拒绝表白而与你结仇,四处散播谣言。
这样的事情在初中校园里比比皆是,路之简就碰上过一次。
他前一天刚拒绝了一个学妹的表白,后一天就听说了学妹的谣言。
因为有一位学妹的追求者,得知学妹表白被拒后,认为自己就拥有了顺位的机会,兴致勃勃前去表白,没曾想依然被拒,一个恼羞成怒,竟然当着人家面就放出了狠话要造谣。
好巧不巧,路之简也正好在场。
学校最寂静无人的傍晚时分,路之简想也不想就冲了上去,两人扭打作一团,秦宋在一旁反应过来时,正要冲上去帮路之简时,路之简已经取得了碾压式的胜利。
秦宋停在了原地。
自那之后,路之简更有名了。
桌箱里的情书多得数不过来,放学路上女孩的目光也多得数不过来。
那时候的路之简,甚至还会刻意回避女孩多的地方,刻意回避那些视线,也只有那些时候,秦宋才会窃喜自己是个男生,即便爱意没有办法和那些女孩一样宣之于口,但也可以肆无忌惮地把目光投向路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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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代还没有摸索出自我的秦宋,曾经有过很长时间以模仿路之简作为人生考卷的参考答案。
比如尝试多说话,比如尝试多笑,比如像路之简那样成为朋友遍布每一个教室的人,但没太长时间,秦宋就发现这件事过于消耗自己的精力,他生来就没办法成为路之简那样的人。
那是路之简的天赋,是路之简最吸引人的东西。
但值得庆幸的是,在模仿路之简的那段时间里,秦宋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社交方式与相处方式。
他不再那么沉默,也不再那么孤僻,渐渐有了很多朋友,渐渐没那么孤单。
同样,他也能得以以自己最自在的模样,出现在路之简的面前。
第28章 传承厨艺
路之简帮忙约好学做辣子鸡的时间后,秦宋一溜烟就奔了过去。
地点是路之简父母现在在经营的早餐店,路之简爸爸买好了所有材料,就等着这位年轻学徒的到来€€€€
按路之简的说法,他爸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教人厨艺。
从前是孜孜不倦教路之简,但奈何路之简就是个对下厨没什么兴趣且怎么教饭做出来都难吃的人,他爸就只得放弃了这个念头,再也没想过要把厨艺传授给路之简,只能自己埋头苦研究。
所以这会儿有个现成的想传承厨艺的小孩,他爸乐得是提前两天就买好了各种食材,等着展示自己精湛的手艺。
秦宋是下午过去的,早餐店一般也卖到下午,因为总会有恰好某个中午没胃口的顾客光临。
他到时,路之简父母的正好打烊,妈妈回家休息,爸爸就在后厨搓着手热着油锅等秦宋。
一进屋,路之简爸爸就给秦宋围上了围裙,拎着人往后厨跑。
只不过这么上手感受了一回辣子鸡的做法,秦宋就有点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难度。
他其实已经提前在网上搜寻了许多菜谱教程,大概需要些什么工具,各种作料往锅里扔的顺序,他都记了个大差不差。
但亲自上手试了发现,和自己预料的还是有一定差距。譬如什么样的鸡肉最适合炒辣子鸡,油温到哪个程度了放作料放鸡肉,各种作料的比例又是多少,他通通都把握不准确。
路之简爸爸每次加调料,都加得好似很随意。
但一到秦宋来试,他就会在旁边提醒秦宋什么放多了什么放少了,秦宋是忙得手忙脚乱,和路之简爸爸的从容截然相反。
秦宋都干得有些挫败了。
尤其是做到一半,路之简爸爸还直接一语道破他没怎么进过厨房这回事,他提前在网上研究用来装样子的视频,一点没瞒过路之简爸爸。
路父:“从前在家没怎么进过厨房吧?”
“嗯。”秦宋答,又好奇,“您怎么看出来的?”
路父一脸万事尽在掌握之中的表情,“你这拿刀拿锅铲的方式,一看就是新手,熟手不会这么拿的。”
正拿着锅铲搅锅的秦宋讪讪收回了手。
随后,他就得到了路之简爸爸的亲传€€€€关于如何正确使用厨具。
总之是一连在后厨打仗似的干了近两个小时,秦宋自己的那盆辣子鸡总算出锅,他一边把辣子鸡装进路之简爸爸给的打包盒里,一边继续和路之简爸爸闲聊。
两人已经聊了整整两个小时,这会儿熟络得不行。
“你吃过小简做的饭没?”路之简爸爸问。
秦宋点头,点完又补充了两句,“我们经常在家里自己做饭吃,他负责炒,我负责打下手。”
听见这话,路之简爸爸毫不收敛地笑了两声,“他做饭真的很难吃。”
秦宋不知道要不要附和,好在路之简爸爸也没准备等他的回答,自顾自地就接着话继续吐槽,“做饭能做得那么难吃,也是不容易,我就没见过怎么学做得都这么难吃的人。重点他自己居然还吃得下去。”
实在没忍住也跟着笑了两声,秦宋才说,“他不喜欢点外卖。”
“那是因为他觉得外卖脏,”路之简爸爸很是了解自己的儿子,“但凡有人能给他做,他才懒得自己下厨呢,我们平时在家里,他连打下手都懒得来。”
“不过你做饭肯定比他好吃。”路之简爸爸又说。
秦宋有些意外地抬头。虽说刚才他自己炒的那份辣子鸡出炉后,他和路之简爸爸都尝了一块,味道虽然比不上路之简爸爸做的,也能算得上好吃,但这毕竟是人在旁边跟着一步一步做出来的,秦宋觉得这实在不能作为判断一个厨艺的标准。
路之简爸爸一本正经:“你在厨艺这块很有天赋的,辣子鸡肯定不能一次学成,下回再有时间我再喊你。你还有没有别的想学的?我都可以教你。就算我现在不会,我也可以学完了再教你。”
这里秦宋就听懂了,这是路父生怕自己唯一的徒弟跑了。
秦宋又点点头,保证道,“好,我下回还来。”
就这样,秦宋拎着他亲自下厨从零开始完成的辣子鸡回家了。
一个人懒得坐地铁,秦宋直接招手打了个出租回家,到家时,路之简正瘫在沙发上给自己剥橘子吃。
一见着他,路之简就放下橘子朝他招手,“终于回来了,我快饿死了。”
“有点凉了,我先去用微波炉热一下。”秦宋指了指厨房,“你专门等着这个?”
路之简:“对啊,就算你忘记给我带点回来,我爸也肯定会让你给我带点回来的。”
秦宋笑一声,“你不怕我这个做得很难吃?”
“再难吃也不能有我自己做难吃吧?况且我爸这不是在你旁边吗?而且真难吃的话,我相信以你的聪明才智,一定会选择打包我爸那份回来的。”路之简信誓旦旦。
秦宋闻言又笑一声。
微波炉热菜时,路之简就在把餐具往餐桌上搬。
搬完,他又去茶几上拿了个小橘子,一边剥一边往厨房去,不过这橘子他就一口吃了两瓣,吃完就把剩下的往秦宋嘴边塞。
路之简诚恳道:“这橘子特别甜,你试试,我刚才吃的所有里最甜的。”
垂眸撇了眼嘴边的橘子和手,秦宋小心翼翼地在不碰到路之简的情况下,把橘子吃进了嘴里。下一秒,他被酸得眉头一皱。
路之简得逞地哈哈大笑,笑完拍了拍秦宋的肩,往餐桌走,改口道,“这是我吃得最酸的一个了,没有之一!这小橘子居然能酸成这样,必须让你也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