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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叫「不会吵架的朋友不是真朋友」,友谊是需要时间的磨合与检验的。
相信假以时日,布瑞恩和爱德华一定会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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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找我玩了吗,爱德华?」
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有个小家伙在我的门外晃来晃去。
隔着门也能听到那频繁的「啪嗒啪嗒」的脚步声。
如果是仆从的话,会为了不发出噪音在室内特意穿着软底鞋。
毕竟要是不小心让鞋底的声音干扰到木百合宫的主人,余生就再也没有留在木百合宫的机会了。
「就这么进来也可以的,有什么需要犹豫的原因?」
然而,接下来推开门进入房间的,是意料之外的人。
路易斯€€普洛蒂亚。
「你现在,有时间吧?」
「没有哦。」
「不,你都留意到我在房间外了。」
「你的女仆长也说你没有什么要紧的事,肯定很闲。」
真是多嘴啊,诺拉!
「有什么事?特意来找我,难道说,二王子改变心意,想要道歉了?」
「帕奇不见了!我的变色龙……连沙池的宫殿也被毁了!」
路易斯居然给我的变色龙起了这样洋气的名字……
怎么办,比我起的「黑黑」听上去有品味多了。
不,我起的「黑黑」还是比布瑞恩起的「幻影眷属」要好一点的。
「那个啊,因为是我的变色龙,所以转移到我自己的地方去了。」
事后也被杰思明先生教育了。
其他事暂且不论,沙池原本可是为王妃们的沙浴而准备的。
虽然从来没有谁用过,但在用于沐浴的沙上饲养宠物,万一混入了宠物的皮或者食物,岂不是很不妙嘛。
我已经深刻地作出反省。
至于沙池的宠物宫殿,原本的那个也没办法搬走啊,在陶器工房隔壁重新修建一个新的就好。
「沙池的宠物宫殿姑且是我造出来的,我有处置权,毁了就毁了吧。」
「帕奇你就放心好了,有我在,不会让它饿死。」
「没什么事的话,请二王子离开。我就不送了。」
路易斯,狠狠地蹬着脚发脾气呢。
「哎呀,没有用的,我不吃这一套。」
「因为事前想过二王子可能会来找麻烦,专门把变色龙藏在了二王子不可能找到的地方。」
「除非二王子道歉,否则我们之间没有平等沟通的可能性。」
这么一看,路易斯虽然长着张很优越的脸,给人的感觉却与爱德华大相径庭。
紧紧咬着下唇的时候,也不会令人心生怜惜的情绪,反而会觉得「我做得真不错」。
「居然用帕奇来威胁我,你好卑鄙!」
「有什么不满的话,去找国王陛下理论如何?」
不作声了,看来路易斯也意识到,国王在上次尽力而为的调停以后,已经不准备插手此事。
简单地定性为「孩童间不懂事的争执」,就这样轻飘飘地拂过去了。
嘛,这就是我认为的,失败的那一类教育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不把矛盾当回事。
就这么拖着、放着、不管了,也不告诉孩子如何解决。
今后,遇到的任何难题,路易斯也会有样学样地模仿,把「不作为」视为正确。
虽然也有国王实在因为政事焦头烂额的原因在其中,不过,我实在是无法认同这种工作优先于家庭的理念。
如果我是这孩子的父亲,绝对会先行纠正他扭曲的个性。
「二王子,为什么无论如何都不肯道歉呢?」
「只是简单地跟我和爱德华说声『对不起』,很难吗?」
「从国王陛下的做法就能明白了吧,这次确实是二王子有错在先。」
「错误不会因为你不承认就不存在。把别人的物品据为己有是法典中写明的『违法占有』行为,在知情以后依然固执己见就更加属于『知法犯法』了。」
路易斯听到我的话瞪大了眼睛。
「帕奇才不是『物品』,帕奇是有生命的。」
「但是,法律上就是这么规定的,无论是『生物』还是『死物』,都有其所属。」
「法律就一定是对的吗?」
€€?尽管这个反问听上去很有道理,不过,路易斯已经陷入了诡辩吧?
「我们还是应该就事论事,至少二王子的做法确定是错的。」
「本来的话,如果二王子对我和爱德华不是那种态度,我们也不准备追究什么。」
「但问题就在于,二王子莫名其妙地敌视着我们啊!一个劲地在找茬不是吗?」
吵到现在,已经感到很没有意思。
只是一味地浪费时间。
今后,我们避开路易斯还不行吗?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了?
「什么啊?我从来没有说过敌视你们吧?」
€€?莫非本人没有自觉?
你那个表现,很明显就是讨厌我们。
「难道不是黛莉亚王妃让你为难韦斯特利亚王妃的孩子?」
「才不是!妈妈不会叫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
「那为什么,一直都不肯接受之前爱德华的道歉?」
「接受的话,他不就不会再来找我玩了吗……」
等一下,路易斯和爱德华之间,是不是存在着很深的误会啊?
我突然意识到,路易斯,实际上,只有两岁多来着。
因为爱德华被韦斯特利亚王妃教育得很好,所以我几乎忘记了,路易斯正在接受着与之完全不同的教育。
简单来说的话,就是由于缺乏引导,这孩子恐怕还没有经历「自我觉察」的阶段。
他无法理解「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这种对于自我的审视想法,也缺乏反省。
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自己的感受就是一切,其他人必须服从于自己。
世界就是为自己而存在的,太阳就是为自己而升起的,对路易斯来说,这才是理所当然的事。
因为被黛莉亚王妃以及身边的人过度保护着,没有谁告诉他,「自我」是什么,「正确」又是什么。
而那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一味模仿着黛莉亚王妃的言行,路易斯从来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随心所欲地到处宣泄自己的情绪,犯错而不自知。
第39章 奥利维亚的大小姐
总觉得,自己本来是有什么事要做的。
因此才会出现在这里。
然而,由于生活节奏太快。
以至于连现在这样,短暂地望向窗外的天空发呆都很奢侈。
所以,已经不记得了。
既然会忘记的话,那就说明打算做的那件事,可能也没那么重要吧?
身为公爵府的女儿,我,夏洛蒂€€奥利维亚每天要做的事有很多。
从日出开始就要到公爵领的亲卫队接受剑术的早训。
这是为了强身健体。
母亲就是由于体弱,才会在生下自己后早早地去世。
一般来说,贵族小姐中鲜少有学习剑术的人,但父亲决定让我破例。
晨跑结束后,父亲还会亲自前来进行对昨日所学内容的检验。
既然要学就不能只学个半吊子,至少要打好剑术的基本功,这是父亲向我灌输的理念。
虽说接下来的文化课总算能够喘口气了,但那也绝对称不上轻松。
其实,如果实在感到吃力的话,向教师申请放慢教学进度也是可以的。
不过,因为教师与木百合宫雇佣的王子的教师相熟,进度也是参照王子们所学的内容推进着。
比自己还年幼一点的大王子爱德华€€普洛蒂亚殿下都已经学到更高年级的内容了。
如果因为压力大就选择停滞不前,难道想要变成「那个」埃里斯公爵之子一样的人吗?
连基础礼仪课程都没有上完的「那个」。
身为婚约者,由我来作出这样的评价或许是不妥当的,但埃利斯公爵之子在贵族间确实很有名。
经常逃课、不务正业、沉迷玩乐、迟早败光家底坐吃山空的那种有名。
变成「那个」可太糟糕了,就连我家的仆从私下里都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