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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闯贵族男校成了万人迷 第127章

文史厅的阅读区除了他俩一个人都没有,林雀挎着书包过去,跟他打了个招呼:“你也在这儿。”

池昭不敢说是特意来跟他“偶遇”的,有点局促地问:“可以和你坐一起吗……?”

两人的课几乎都不在一块儿上了,池昭已经有一整个星期都没见到他。

林雀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反正身边坐着谁都不影响他学习,他也还想问问池昭有没有去找戚行简。

一想到戚行简,就想起男生那一句“打错了”。林雀冷冷垂眸,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池昭跟着坐下来,还想跟他再说两句话,却见林雀已经翻开习题册,开始学习了。

林雀本质上是一个很纯粹的人,具体就表现在他在做任何事情时都能很快速地摈弃杂念、进入状态,走路认真,吃饭认真,学习更是一等一的认真,漆黑蓬松的额发垂落下来,眼睫纤长半垂,颜色寡淡的嘴唇习惯性地微微抿起来,握笔的手苍白修长,骨节凸出,说不出的清隽好看。

池昭默默看了他半晌,微微红了脸,轻轻翻开课本,也开始努力让自己进入状态。

结果才做了几道题,就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顷刻间由远及近,池昭下意识回头,微微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只见一个男生从书架后转过来,径直大步走向他们这一桌,高大的身材、标志性的深棕色皮肤、粗犷野性的眉眼,身上甚至还穿着橙色的球服€€€€那不是傅衍又是谁!

池昭很快想到什么,猛地转头去看对面的青年,林雀却远没有他这样三心二意,圆珠笔在草稿纸上快速滑动,依旧心无旁骛头也不抬。

一阵热风从身旁卷过,还带着男生身上的汗味儿,池昭完全来不及反应,就眼睁睁看着男生一手连椅子带人往后一拉,随即俯身一捞,就把林雀扛到了肩上!

椅子腿擦过地板发出刺耳的一声,林雀一手还抓着笔,猛然一吓,本能抬膝狠顶男生胸膛,傅衍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的腿,低喝:“别动!给我揍医院去你就完了!”

林雀这才看清楚竟然是他,顿时恼怒至极,抓着男生的肩膀挣扎:“你他妈的干什么?!放我下来!!”

可惜他早就被傅衍先发制人,又不能跟男生动真格,被傅衍抓得死死的。傅衍拍拍他的小腿肚,哼笑:“早说别叫我亲自来抓你了。”

转眼一瞥旁边目瞪口呆的男孩,傅衍隐隐觉得眼熟:“哦!你是那谁,我先带他走了,劳驾你帮他收拾下书包,晚上送1号楼301寝室,谢了啊。”

说完也不等池昭回应,就那么扛着林雀扬长而去。

林雀简直要气疯了!这是什么神经病啊!!

作者有话要说:

狗狗科普:如果你对自己的德国黑背牧羊犬不理不睬,狗狗无聊了就会出现破坏性|行为(比如突然闪现将主人一把扛走

所以请主人谨慎饲养喔[撒花]

第112章

傅衍一直把他扛到电梯里才放下来,经过文史厅值班老师办公桌时,老师一脸愕然,还起身追了两步,嚷嚷说:“别打架啊!有什么矛盾老师能帮忙解决的!”

傅衍哼笑,回答:“您看我们这像要打架?”

林雀羞愤欲死,一手抓着男生肩膀一手捂住自己的脸,恨不得把傅衍搓成灰扬了。

进了电梯,傅衍才刚俯身把他放下来,林雀一拳头就揍傅衍脸上去了。

傅衍躲闪不及,被打得闷哼一声,颧骨上当即就泛了红,也就林雀个子矮,在他面前不占优势,否则这一拳非得叫他见血不可。

“第二次了。”

傅衍在林雀抬脚之前及时关上电梯门,抬手摸摸自己脸,就低低一嘶,狭长的眼睛眯起来,桀骜又危险的亲昵,说:“打人不打脸呢小雀儿,还没人敢这样跟我伸爪子,也就是你……”

林雀上一秒还在专心做题目,下一秒就被傅衍不由分说从图书馆扛走,甚至手里抓着的圆珠笔都没来得及放下,闻言怒极反笑,抬头冷冷盯住傅衍:“那你打回来啊。”

傅衍挑眉瞅着他,忽地笑了,说:“我怎么舍得。”

他一贯这样油腔滑调,林雀烦躁得要命,懒得跟他打口水仗,看着电梯要到一楼,伸手去按四楼的键,被傅衍抓住手腕不准他动,笑道:“好嘛,就去玩一个小时好不好?你说我都邀请你几回了?看在我这样诚心的份上,雀神就赏一回脸?”

林雀咬牙:“我不玩!”

电梯门开了,傅衍强行抓着他肩膀把他推着往大门口走,好歹知道林雀吃软不吃硬,放软了腔调哄:“你这才累病倒过,又给自己这么扎实干嘛?平时拼命就算了,大好的周末还泡图书馆?你瞅瞅这儿现有几个人?再说了,埋头死学你当就是好的?先哲说了磨刀不误砍柴工知不知道?人机器用久了都知道关机保养呢,劳逸结合学习效率才高!”

林雀被他念叨得一句话都插不进去,跑又跑不掉,被傅衍不由分说推上校车,直气得咬牙,眼睛都瞪圆了,黑漆漆的瞳仁烧得发亮,倒比平常冷冷淡淡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那个模样儿更有生气。

傅衍看得心痒痒,有心再逗他几句,又怕林雀再给他招呼几下,就只笑吟吟地一声声哄,真是这辈子都没这样做小伏低过。

他知道这下做得鲁莽,但他心急啊!林雀天天跑去声乐社跟程€€弹琴敲鼓,生病了被戚行简照顾,还跟沈悠有了什么鬼的小秘密,跟盛嘉树就更不用说了,可林雀跟傅衍有什么?

眼见着一个个超到自己前头去,还叫傅衍耐心筹谋那还不如直接捅他两刀来得痛快,他知道自己必须做出行动来,必须在林雀这儿好好找一找存在感。

他得让林雀知道,傅衍也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傅衍也能给林雀带来开心和快乐。

不多时车开到体育馆,大门内能看到很多人来来往往,林雀丢不起那个人,只得跟傅衍下车,把圆珠笔插在衬衫口袋里,冷冷道:“我没带运动服。”

他的妥协让傅衍眼睛一亮,笑说:“没事儿,早给你预备好了。”

篮球馆内场地十分空阔,一进门就听到篮球咣当入篮的声音和男生们的欢呼,“砰砰”的闷响和球鞋鞋底擦过地面发出的锐响相交织,碰撞出青春热烈蓬勃的荷尔蒙。

林雀没来过这儿,傅衍给他介绍:“这是训练场,你要嫌人多,我去借比赛用的篮球场?”

林雀目光被不远处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吸引,随口说:“不用,这里就可以。”

傅衍顺着他视线一看,就不是很爽地眯了下眼睛,说:“我打三分比这个漂亮多了,走走走换衣服,一会儿打给你看。”

说着把林雀推进更衣室,拿了套崭新的球衣和鞋子给他。

体育馆一楼店铺里有卖各类运动服的,傅衍还真是准备齐全。

林雀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接过来进里头隔间换,不多时出来,傅衍闻声回头,就一愣。

林雀穿校服清隽优雅,穿休闲服慵懒乖软,一种衣服是一个样儿,此时换了身簇新的篮球服,纯白打底色上描着浅蓝色的边,左边胸膛上是手工绣制的校徽,橄榄叶与剑。

林雀的四肢从短袖短裤延伸而出,苍白修长,小腿上伤疤没有胳膊那么多,汗毛更是几乎看不见,腿部线条流畅优美,让那两双小腿看起来分外光洁、精致,球鞋上露出一点白袜子的边,包着瘦削的脚踝,傅衍盯着看了两秒,莫名就做出了个吞咽的动作,喉结在颈下倏地一滚。

林雀黑黢黢的眼睛冷冷盯着他:“你在看什么?”

“……”傅衍下意识别开视线,又转回来和他对视,眉眼微微发紧,若无其事地笑道,“我眼光不错,就知道这身肯定适合你。”

“走吧,带你去玩儿,顺便介绍我队友给你认识,你要高兴,咱们就跟他们一块儿打,要不高兴,光咱俩个玩儿更好。”

说着带林雀出门。两人从训练场中走过去,一个高大健美,眉眼张扬,一个单薄瘦削,冷淡清隽,一旁球场上喝水的、打球的、休息的男生们不约而同扭过头,望向从未在球场上出现的青年。

林雀出现在拳台上,就把排行悍然推进前十名,出现在舞台上,一曲架子鼓敲得全场嗨翻天,现在突然来了这儿,乖乖,别又出来个球王吧!

结果林雀一开打,好几个男生就憋不住笑了€€€€岂止不会打?简直就对篮球一窍不通嘛!傅衍跟他两个人在半场打,傅衍一截他,林雀就不会了,抱着篮球一头扎进傅衍怀里头,像只自投罗网的笨兔子。

傅衍轻松截下球,轻巧地一扭身,就把球投进篮筐里,冲林雀挑眉:“5:0了喔。”

旁边围观的他的队员们哄的笑开,嚷嚷说:“队长,你这不是欺负人呢嘛!”

先不说身高差距多大了,关键是林雀打球真的一点技巧都不会,一看就是完全没经过系统训练的,光被傅衍逗着玩儿了。

傅衍眼角眉梢都挂着笑意,简直太愉悦了,就冲林雀扎到自己怀里那几下,就是林雀再招呼他几拳头都值了。

就是林雀太瘦了,肩膀上的骨头顶得他生疼。

开始不到十分钟,林雀额头上已经出了一点汗,抬手捋了下头发,林雀漆黑的眼睛里盛着两点光,盯着傅衍说:“再来。”

林雀这股子不服输的劲儿一上来,就一直打到了六点多。

他反应快、身手敏捷、学习能力又强,很快就能打得有模有样了,而且男生们很快就发现,林雀是不通技巧,准头却是一等一的好,但凡被他抓到了投篮的机会,那不用看,这球一定就能中。

男生们看得心痒,就问:“队长!能不能一起打啊?”

林雀一贯独来独往,现在学校里大多数人还不太敢和他直接对话,这么问着,眼睛却往旁边瞅着林雀。

傅衍第一反应当然是不能,他只想林雀跟自己两个人玩儿,其他人要多远滚多远,可拒绝刚要出口,却又咽住,转头去看林雀:“怎么样?要不要他们一起玩儿?”

€€€€对林雀的怜惜压倒了幼稚的占有欲,傅衍想林雀能多点儿朋友也挺好。

林雀手里抱着球,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行。”

男生们喜出望外,立马跑去占了个全场,一群人有意无意地给林雀当陪练,有队友给他打配合,林雀三分球一投一个准,惹得旁边围了一圈人来看。

痛痛快快玩儿了一下午,年轻男孩们很容易就打成一片,起哄叫傅衍请客,带小学弟去美食城挥霍。

林雀被傅衍搭着肩膀往前走,一面把篮球抱在手里转着,还有点儿舍不得放下的意思,一头乌黑短发在激烈运动中变得凌乱,脸蛋上难得多了几分血色,苍白里透出粉红来,嘴唇也比平时更红润;眼睫被汗水濡湿了,更显漆黑纤长,黑黢黢的眼睛里盛着几点散碎的亮光,冲淡了他身上一贯有的那种阴郁沉默的气质,终于有点儿少年人朝气蓬勃的味道了。

他被簇拥着从训练场上走过,一群高高大大的男生围绕着他,却丝毫不减他身上那种独特而强烈的存在感。

一旁的男生一面喝水一面用目光追着他,想起论坛上那些照片。好像只要有林雀在的地方,就是毋庸置疑的视觉中心。

洗完澡换了衣服,一群人去美食城吃了饭,差不多快八点,林雀就直接去了负一层的“浅酌”酒吧。

酒吧七点多开始营业,林雀到的时候里头坐了不少人,另一位全职调酒师已经开始了工作,是个差不多二十出头的男生,长得还挺帅,人也很热情,笑着跟林雀打了个招呼。

林雀也礼貌回应,换上酒吧提供的制服出来,看看订单,问:“做到哪一个了?”

“从这儿到这儿,都没做。”调酒师也有点儿自来熟,笑说,“老板说今晚肯定老多人冲你来的,果然这人就不少。”

林雀抿了下唇,没搭腔,问了工具配料都在哪儿,就照着订单一个个做起来。

酒吧就在“兽笼”对面,上个星期格斗场夜夜沸腾,连带着他们酒吧营业额都飙升不少,全都是因为面前这个十四区来的小孩儿。调酒师对林雀久闻大名,这还是第一次见他,对林雀的热情一半儿是在贵族的地盘上混惯了的油滑世故,一半儿倒是真心实意的好奇。

一个十四区来的穷小孩儿,真有那么大本事,搅弄起那么大的风云?

林雀察觉到旁边不时瞥来的视线,没做什么反应。他无所谓别人对他表现出来的友好是真心还是假意,只要别给他造成实质上的麻烦耽搁他赚钱就行了。

酒吧里放着节奏感激烈的舞曲,舞池中妖紫冶红的灯光来回闪烁,卡座里光线明明昧昧,只吧台那儿亮着柔和明亮的灯光。高高的酒柜下,黑发黑眸的青年穿着白衬衫和黑马甲,衬衫雪白的襟口下系着端正的领结,腰部的布料收腰很细,勒出一把紧窄劲瘦的细腰,左手戴一只深黑色的皮手套,右手握着柄小刀,刀光闪烁间,利落地削出一块晶莹剔透的钻石冰。

这样的林雀,又和拳台和舞台上的林雀是不一样的感觉。舞台上的林雀神秘、遥远,拳台上的林雀冷漠、悍戾,总归叫人觉得难以接近,甚至生出畏惧的心。

然而吧台后的林雀被笼罩在柔和的暖光下,乌黑的发丝搭在额间,眼睫淡漠垂落,身上分明是端正的制服,却赋予他难以言说的隐秘的诱惑。

叫人心痒难耐。

从他出现在吧台起,四下的昏暗中便有数道目光投过来,不过片刻,就有人按捺不住地起身,走去吧台点酒。

林雀将酒水单递到男生的面前,简短道:“看看你要喝什么。”

声轻语迟,在嘈杂激亢的背景乐声中有种私密松弛的错觉,仿佛朋友间一句轻盈的问候,很容易消解掉消费者和服务者之间某种陌生对立的距离,让人即便不点贵的酒,也愿意把小费多多地给他。

男生盯着他的脸,清了清嗓子:“学弟拿手的是哪一种?”

林雀抬眸,睫毛被灯光在眼睑投下两排纤长的影子,眼珠漆黑沉静:“学长喜欢哪种基酒和风味?”

近距离与这双眼睛对视,男生微微晃了下神,过了两秒才回答:“朗姆酒吧……清爽些的,最好偏酸。”

林雀颔首:“学长稍等。”

需要用到的酒水工具在吧台上一字排开,林雀淡淡道:“清甜馥郁的白朗姆,带有甘蔗和蜂蜜的风味,手捣柠檬薄荷汁赋予它清爽微酸的浪漫口感。”

一颗香柠被抛向空中,随即落下,正正插在林雀手中的小刀上,林雀翻转手腕,利落切下六片柠檬丢入雪克杯,加上薄荷叶,扣上盖子捣汁,随后两指夹起小量杯,反手将酒液倾入雪克杯。

“点上少许青提汁,再加上碎冰和苏打水shake到完全杀掉酒精味,馥郁酒香与冰爽酸甜的果汁完美融合,只需要轻轻一啜,盛夏雨后的凉风就会拂过味蕾。”

瘦长苍白的手指握住果酱细长的瓶口,一提一顿,青提汁在空中划出一道流畅的细线,尽数落入雪克杯。

男生不及反应,林雀手里已经换了工具,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冰块被连番抛起,划过半空后准确无误地投入杯中,随即扣上杯盖,林雀两手握住,shake数十下后拨开盖子,浅绿色的鸡尾酒从过滤口倾泻而出,漫过酒杯中垒叠的冰块,不多不少,正是满满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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