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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于野犹豫了一下,还是直言道:“你想让它学会的第一句人话是国粹吗?”
“那还是不了,”卞舍春笑了笑,“但我其实不指望它说话。小鸡只要啾啾叫就好了,说人话是给人的奖励。”
“你要叫它什么?”闻于野问。
卞舍春看着它,沉吟了很久,方案从日常食物风到正经文艺风列了许多,都确定不下来,只能先暂且叫它小鸡。
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很快有了答案——卞舍春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把初为人父的快乐和痛苦体验了个遍,在家也要穿得时髦的潮人毛病被鸟狠狠改正,他现在专门备了几套旧衣服用来承接鸟屎和羽粉。口头禅变成了恨铁不成钢的“生你不如生只叉烧”。灵感来得就是如此自然,鸟的大名最后定成了“叉烧”。
闻于野给叉烧置办了很多东西,卞舍春平时会特意让他多喂它几次,免得叉烧忘了家里还有另一个便宜爹,它又不知道站杆是谁出的钱。
叉烧带给他们许多烦恼,但也带走了另一些。有了鸟在,卞舍春为了不吵到它睡觉,晚上休息得也早了,平时在书房坐不到两小时就得出来看一眼,像之前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入定之境是一去不复返了。
闻于野见状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其实这个就是他的目的。醉翁之意不在鸟,但他摸摸叉烧的羽毛,对这位大功臣表达了感激。
好歹这次小型危机是用不上黑钻和那三次原谅的机会了,叉烧加油,再接再厉。
叉烧住进来半个月后,到了高校放暑假的时间,蒋艳辉跟路之苹一块过来做客,时卓也抽空来了,卞舍春干脆把潘冉也叫了过来,大家一起吃顿饭,算是迟来的“过火”。女士们进门的反应很雷同,先草率地跟主人家打了个招呼,便单刀直入地问鸟在哪。
卞舍春很得意地给她们展示叉烧的美貌,虽然所有人都在他的微信头像和朋友圈见过无数次了——对了,有了叉烧以后,他更加完美地融入了闻于野的家庭群聊,昵称也从万年不变的goodbyeSpring改成了一个鹦鹉的emoji,看着和闻于野也像是对别致的情侣名。
“所以,你这个新发色,是为了讨好你女儿吗?”路之苹指着他一头天蓝色的头发。
“对啊,”卞舍春用脸颊蹭了蹭叉烧的脑袋,“是不是很像亲生的。”
得亏他皮肤白又长得好,不然这发色一般人真驾驭不了……
“是挺像的,你本来就吵。”蒋艳辉说。
卞舍春自动忽略后半句,全当在夸他,又亲了亲叉烧。
时卓观摩完闻于野做饭,在厨房打趣他好一会儿,也慢悠悠踱步过来凑热闹,张嘴就是一句经典的:“会说话吗?”
卞舍春顿了一下:“……会的不多。虎皮嘛。”
潘冉低下头小声跟叉烧问好,又抬眼狐疑地扫他一眼:“你是不是教了他什么不好的?”
卞舍春一口否认:“怎么可能,我连脏话都戒了。”
他让叉烧飞回站杆上,又清一遍鸟屎,等洗完手再出来,大家已经在餐桌边坐下了。
闻于野还是继承到了一些闻诚明的手艺,现在已经能做出像模像样的一桌菜了,就是不能中途放辣椒,一放就停不住,于是餐桌上常备一罐辣酱,他也指给时卓看:“想吃自己加。”
“啧啧,”时卓根本没想过有生之年能吃到闻于野做的饭,吃得可美了,“是谁高中的时候说自己不~可~能~做~饭~呀~”
闻于野往他碗里夹了个猪肘子,淡声道:“吃你的。”
叉烧也吃过了粮,飞到笼子上边精力充沛地叫。
“你这鸟叫得好嗲呀。”潘冉笑道。
卞舍春点点头:“可会撒娇,它有一回……”
他的话音被蒋艳辉打断了:“等等,它刚刚是不是叫了声‘宝宝’?”
一桌人立时安静下来,只有叉烧欢脱地又“宝宝”“宝宝”叫了好几声。
其余人的视线在两位主人的身上逡巡片刻,卞舍春澄清道:“宝宝是在叫鸟。”
叉烧用母语“啾啾”两声,又说起人话:“什么时候下班?”
卞舍春张了张嘴,又闭上了。这真是百口莫辩。他确实是只管鸟叫“宝宝”,但现在已经不会有人在意真相了。
时卓第一个拱火,揶揄他:“一天问几遍啊,鸟都会了?”
“它学得快。”卞舍春故作平静地说,自己也有点绷不住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跟学生时代一样笑嘻嘻地起哄。
潘冉是在座唯一一个不太清楚他俩感情经过的,终于逮住机会问出口:“早就想问了,你们怎么谈上的啊?”
蒋艳辉和时卓再加上卞舍春本人几乎同时开口,再加上闻于野的细节补充和路之苹时不时发表的旁观视角,七嘴八舌地把北欧游记又复盘一遍。
潘冉越听越惊讶,感慨起他们邂逅的浪漫与奇异。这些事卞舍春已经跟旁人说过许多次,每一次的听众都大差不差是这样的反应。
但他们自己心里清楚,命运般的重逢只是一个瑰丽的起点,值得纪念却不必流连。他们彼此已经走过与即将走过的寒暑朝暮,平凡人间的漫长流年,其中种种相依相伴,能抵无数个半岛上飞雪的十二天。
潘冉听完全程,不禁叹道:“听得我也想去北欧旅游了,是不是也能遇到真爱呢?”
“我也想去,”时卓插嘴道,“但我主要是想看极光,极光好神秘啊。”
“还好吧,”卞舍春大尾巴狼似的说,“都被研究透了,而且就跟你知道的那样,绿的红的光,算不上什么神秘。”
“你自己看过了就不要打破别人的幻想好吗,”时卓无语道,“极光不神秘,什么神秘啊?”
卞舍春想了想,笑了:“爱比较神秘吧。”
-正文完-
第41章 关于路之苹的一切(妇女节加更)
“人们传颂勇气,而我可不可以,爱你哭泣的心。”
在中小学的语文课上,同学们会在老师的要求下齐诵课文,这种时候,如果文章里恰好有那么个词组和班上谁的名字念起来相像,而那个人又恰好比较受欢迎,大家就会突然间念得很大声。比如……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比如这样。
他们的声音大了,路之苹的声音就低下来,同样低下的还有她的脑袋,头顶往往用中性笔盘着一个丸子头。
《倾城之恋》里,范柳原讲,有人善于说话,有人善于笑,流苏则善于低头。路之苹也是善于低头的,她一低头,头顶扎的丸子晃晃悠悠,就像女孩子笑的时候肩膀一抖一抖。课本后的表情谁也看不到,于是每个人都想象那是一张羞怯的笑脸。
考试成绩不尽人意,妈妈问她是不是没有好好听课,她就低下头,缺乏色素的头发散下来,像一帘遮盖泪水的雨幕。妈妈就不问了,原先拍得啪啪作响的试卷轻飘飘地被放回桌子上,拍掉手掌上没洗净的泥土,握住她的肩头。
路之苹低着头,在干燥的眼角抹了一把,上前一步抱住妈妈,把脸埋在她颈窝。
高三的时候学校破天荒办一次心理讲座,请了上海来的教授还是什么医生,姓陈,在又小又闷的礼堂里给他们讲了两个小时。她讲得比校领导好太多,前排有学生在偷偷抹眼泪,但路之苹全程低着头,小说夹在习题册里,好像懒得听一句。
旁边的女生推推她,把手里的土豆片递给她,包装是扎眼的亮红色,字体土土的,调料味也很大,吃多容易上火,但是很香。路之苹嚼了两片,听见她问:“你在看什么呀?”
路之苹吮掉指尖的残渣,张望了一下老师的位置,把书的封面快速地翻过来给她看了一眼。
“《白蛇》?”女生皱起眉,又小声调侃她,“白素贞吗,《新白娘子传奇》啊?你看的书怎么这么正经。”
路之苹笑了笑,低下头,没有解释。在这样一个云南的小县城,人们不听说严歌苓,不讲述邱妙津,就像不谈论同性恋。哪怕漫长的雨季和台湾那么像,内陆和海岛也终究不一样。
讲座结束之后,上海来的陈老师很快就要坐车走了,走之前她和接待人去校门口的菌菇火锅店吃饭,走出店面的时候,她看见一个穿校服的女生,撑着伞蹲在公交车站看雨,长裤边上的竖纹被她的膝盖折成断断续续的线条。
校服外套是绿色的,一眼就能认出来。在文学和山野里,少女的笑声也该是这样的绿,像是属于西南的颜色。
路之苹不知道陈老师为什么走到她面前,她只是想来悄悄送送她。
陈老师问她:“你不用回去上课吗?”
不是质问的语气,很平和,像好奇的闲聊。
路之苹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了不让自己显得不礼貌,她站起了身,才发现腿已经麻了。她忍住了呲牙咧嘴的表情,球鞋底在泥泞的地砖上摩擦出局促的声音。
陈老师没有再追问,一个高三女学生小小的叛逆在这场对话中是无关紧要的。
她看了一眼表,站到路之苹的身侧,问:“你叫什么名字?”
“路之苹。‘马路’的‘路’,‘食野之苹’的‘之苹’。”
“好听。”陈老师这么说,路之苹等着她像其他人那样问她这个名字是不是取自《诗经》,家里是不是书香门第,但陈老师下一句说,“你很容易被人记住。”
路之苹说:“可我不想被人记住。”
“是吗?”陈老师看了她一眼,她戴着一副细框眼镜,镜片后的眼睛也像某种玻璃。路之苹喜欢把很多事物比作玻璃,玻璃是她和世界之间的介质和隔膜。
陈老师就要走了,走之前她说:“被人记住是好事情,我是这样以为的。”
路之苹没说再见,她不对后会无期的人说“再见”。她低下头,就像是听进去了陈老师的赠言。
她就这样骗过了很多人。其实她不善于低头,她是善于骗人的。
高考完那个暑假,她考了驾照,出门帮爸运货,回家帮妈择菜,如果可以,她想一辈子过这样的生活。她小学的时候曾经把这个念头写进《我的梦想》,被班主任叫去苦口婆心地说了一通,从此她的梦想就变成了教师、科学家和宇航员,每一次她写得都不一样,老师也没发现。
路之苹的爱好很广泛,但专业是随便填的,因为专业里面没有“学电台主持人说话学”“坐在天台看星星学”“迅速摘满一筐蘑菇学”。她知道自己很聪明,可以在一分钟内记住所有她能看到的星星的名字,但她不愿意把记星星名字的时间花在研究函数单调性上。用老家人的话说,她是“没出息”。
她低着头,不觉得出息是比菌子重要的东西。
她觉得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二十岁那一年,她在六人寝的宿舍里看电视剧,意大利人拍的,演员的名字念都念不顺。她听过别人说她装。她在心里叹气,如果她真的够装,至少上学时懂得装努力,也不会和她们一样来家门口上这个连上床下桌都没有的破大学了。
剧播到尾声,她把同时喝完的AD钙奶扔进桌子底下的垃圾桶,那里面的垃圾已经堆了个尖,有零食包装袋被挤出来,“啪”地掉到地面上。
路之苹摘掉耳机,一边慢慢地把垃圾袋拎出来打结,一边懒洋洋地问:“有谁要带垃圾吗?”
一分钟后,她两手沉甸甸地下了楼。
扔完垃圾,她去取快递,掏出手机刷了刷社交软件,意外地看见自己的消息栏有红点。点开来之后,她盯着“恭喜中奖”四个字愣了半天。
不是吧,她人生前二十年可是连“再来一瓶”的瓶盖都没见过。路之苹站在驿站前品味了一下这一瞬间的愉悦,一边回忆着最近转发了哪些抽奖活动,一边接着往下看。
“北欧四国往返机票……”
“啪!”
路之苹拎着的快递盒掉到了地上,尘土飞扬。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向导员请的假,怎么一个人去办的签证,怎么坐上的飞机。她从前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昆明,在初中毕业的暑假。
路之苹学习不好,英语当然也不好。她甚至更擅长手语,因为隔壁家的姐姐耳朵听不见。遇到态度比较好的工作人员,她就拿翻译器和磕磕绊绊的英语慢慢倒腾,遇到看上去不那么耐烦的,她就一句话都不说,简单的话打手语,复杂句子用键盘,这时候还可能会有心善的国人来帮她沟通。
人类是很古怪的生物,当来到一个陌生的地域,就好像重建了一个陌生的自己。
路之苹没有做过攻略,也不想做攻略,第一站定在奥斯陆是因为这是她唯一印象深刻的地名,又或者是因为命运的牵引。
她带的行李很少,其中有一支指星笔,大多数时候人们叫它激光笔。
这支指星笔陪她很久,但直到来到奥斯陆的这天晚上她才感受到它不同寻常的意义,那一束绿色的光柱在云南指向哪,在奥斯陆依然指向哪。握着它,路之苹才不至于全然忘记自己。
在讲完锈橙色的火星后,她看见一个女人向她走过来。她穿着咖色的大衣,长卷发像夜空里的云,眉毛粗黑,嘴唇艳红,步子迈得宽而干脆。路之苹妄加揣测,她的灵魂会是火星的颜色。
徐佳莹有句歌词是“假装不怕,笑得暴力”,路之苹一直没懂“笑得暴力”是怎么个笑法,但女人在她面前蹲下,看着她的眼睛笑的时候,路之苹就觉得自己在面临一场暴力。
“你的声音很美,”她说,“像冰川裂开的声音。你听过吗?”
路之苹摇摇头,心想这明明是晚八点车载电台主持人的声音,她学得很像。
“我叫蒋艳辉,”女人接着说,“‘艳丽’的‘艳’,‘光辉’的‘辉’。”
如果火星有名有姓,可能就是一个这样的名字吧。